日前,旬阳县出台了《旬阳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管理使用办法》,严格公务车辆配置,规范公务车辆管理。
为切实加强公务车辆管理,旬阳县首先组织开展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专项治理,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违规使用军警车牌,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超标配备车辆,共清理摘除陕“O”车牌号27辆,清理超标车5辆。在此基础上,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根据各乡镇、各部门职责职能,机构设置的人员编制情况,重新核定公务车辆控编数量及配置标准,明确规定,今后凡是超编、超标配备的车辆,一律收缴县财政,公开拍卖或调剂其他单位使用,并按照党政纪的有关规定,追究所属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责任编辑:屈孝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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