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认真贯彻落实中、省信访维稳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思想,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大接访、大下访活动,各级干部带着感情、带着责任认真抓好新时期信访工作,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自今年6月底以来,全县共有70余人次县级领导集中接待上访群众,接访信访事项243件、626人次,当场答复解决74件,召开信访事项交办会12次,交办信访事项153件,已办结305件。一些影响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矛盾,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一些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通过各方努力正在逐步得到化解。近期,在认真调研分析的基础上,该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组织制定了《旬阳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上访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统规范性文件,逐步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接访工作长效机制,为推动全县信访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作出了有效尝试。
建立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结合工作实际,近期该县将领导干部大接访、大下访活动工作重点由大接访转为大调处,切实抓好信访案件的办理和落实工作,推动信访工作由治标向治本为主、标本兼治方向转变。每周安排县级领导到县政府信访接待室接待上访群众,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分别由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法院、司法局、信访局的负责同志陪同接待。对于信访问题影响面大,仅靠一个单位一时解决不了的信访案件,县级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带领相关部门进行实地下访,现场办公,就地解决。同时,推行领导约访制度,对反映问题属于分管领导协调解决的,将分管领导接访时间提前告知群众,引导上访群众在分管领导接访时反映诉求,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
实行领导干部接访首接责任制。该县明确,一是各级接访领导为接访案件的第一责任人,对在接访日所接待的案件要做到“四包”,即:包接待、包调查、包处理、包息诉罢访,确保将案件一抓到底,做到案结事了。领导干部在接访过程中,对属于分管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需要调查核实的,责成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并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办结报告;情况复杂或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事项,由接访领导负责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要明确工作责任或办理期限,限期解决到位,需要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要明确告知上访人,并做好思想引导工作。二是明确案件交办方式。对接访所反映的信访事项,采取现场交办、电话交办、发函交办、会议交办等方式,及时有效进行交办,确保上访人的合理诉求得到全面解决和落实。三是严格案件办理程序。各乡镇、各部门严格信访工作办理程序,按照登记接谈、答复、交务、查处、督办,反馈结果、建立档案等程序办理,确保信访案件办理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扎实做好案件办理工作。一是认真梳理分析。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了接访台帐(含信访人、信访事项、引发原因、上访过程、接访时间及地点、处理意见及措施、处理情况及结果、信访人的态度以及是否息诉罢访等要素),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四明确一到位”,即:明确承办单位、明确承办责任、明确处理意见、明确办结时期,做到一步解决到位。二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实事求是地解决信访问题,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都能依法受理,认真调查处理,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严格办案标准,确保处理的信访案件都经得起检验。三是强化接访责任。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首接责任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接访的案件得到有效处理。各涉案单位要及时上手调查处理,及时与上访人见面沟通,及时向交办领导反馈办理结果,确保所接访的信访事项案结事了。
落实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信访部门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信访督查工作机制。对于接访交办的信访事项,到期未能办结或重复发生越级访的,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时查清责任,写明情况,报相关部门备案。同时,该县将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纳入县对乡镇和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信访局对县级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切实加大督办力度,每15天督办一次,每月将办理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各类信访案件和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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