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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旬阳籍名人资料的公告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9-03-20 09:45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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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旬阳县档案馆

关于征集旬阳籍名人资料的公告

  第二轮《旬阳县志》已于2008年5月启动,下限定为2009年底,为进一步编纂好二轮《旬阳县志》,现征集旬阳籍自解放以后到2009年底在县境内外的一切成名之人,进入县志人物篇。
  1、副处(县)级党政、企事业单位、军队领导人(不含虚职)。
  2、学者:(1)、省部级科研奖(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二项,均取前二个名字);(2)、国家级课题二项(只取前二个名字);(3)、理论专著15万字以上,获省部级奖;(4)、全文转载论文5篇于中央级刊物或全国排名前50名大学权威刊物中;(5)、个人专著或文集发表(出版)字数不低于100万字者;(6)、在省级电视台播放1.5小时的电视剧本;(7)、获鲁迅、茅盾文学奖者;(8)、获个人作品展奖(省委宣传部、文化厅、省文联主办)三次者。
  3、获省部级表彰劳模、先进个人(含单项奖)、优秀教师、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五一”奖章及省部级各类“十佳”和省部级发文表彰学习的先进人物等。
  4、副教授、副主任医师、获省级名老中医称号者,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有名望、有成就的能工巧匠。
  5、(1)省运动会和艺术表演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获前三名或打破纪录者;(2)世界级奥赛铜牌及全国奥赛金牌获得者;(3)发明获省部级奖;(4)高考全省状元。
  6、(1)年满100岁才去世者;(2)年满100岁还健在者。
  7、开创新事物或在事件重大转折中起主要作用者、重大事件主要人物。
  8、全国范围内守法致富,个人资产达100万元,且对旬阳县公益事业作出贡献者(含民营)。
  9、出资10万元以上用于旬阳社会事业者。
  10、已定案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人。
  以上《旬阳县志》当今人物入选标准各条含旬阳籍在外人员,也含外籍在旬阳谋业(任职)人员。凡符合条件的人物,请自述个人简历、单位盖章,并附标准彩照5寸两张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915—7222375,QQ:1010379321,邮箱xydajwlt@126.com,邮编725700,通信地址:旬阳县地方志办公室)。县档案馆将为你建立名人档案。
  特此公告

2009年3月18日

【责任编辑:屈孝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