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维护全县的长治久安,同时为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旬阳县采用“政府出资、公安使用、公司管理”的模式,在全县公安机关率先成功施行了公安文职雇员制度。日前,经过严格的考试、考核和培训等程序,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了20名公安文职雇员,分别派遣到公安系统非执法工作岗位。
此次招聘的文职雇员不具有对公众直接行使公安执法权力,相关人员实行合同制与派遣制结合的用工制度,文职雇员与人才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接受派遣的方式到公安机关从事专业技术或辅助事务工作。文职雇员与县公安局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由公安机关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年度考核合格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聘,对于考核不合格、违纪违规以及符合其他合同终止和解除条件者,由公安机关退回人才派遣机构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制文职雇员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文职雇员的薪酬和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四费”由政府财政保障。
【责任编辑:屈孝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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