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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出台城镇退役士兵招录办法

作者:龚泽忠 发布时间:2009-06-15 08:20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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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城镇退役士兵(士官)就业安置工作,严把进人关,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日前,旬阳县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旬阳县城镇退役士兵(士官)招录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对2009年及以后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士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统一实行招录安置制度。招录工作原则上每两年组织一次,具体时间以发布招录简章为准。报考对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符合安置条件且未享受自谋职业扶持政策的退役士兵(士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已录用但不服从分配或无故不按时报到的;参加过三次招录考试未被录用人员。
【责任编辑:屈孝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