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走进赤岩镇随处可见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条文和宣传车辆,自2009年7月1日省条例实行以来,该镇及时成立宣传工作小组,以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突破口,全面深入村、组、院落轮回宣传,并利用本季度育龄妇女“三查”期间面对面的与育龄妇女进行交谈,宣传、解释,正确的引导她们依法生育、健康生育,从而增强育龄人群对新政策的理解。为了宣传工作的进一步深入,该镇加大专项经费的投入,将举办镇、村干部培训班,育龄群众代表培训班等学习活动,有效的带动全镇更多人群及时准确的了解新的计划生育政策,以此促进整个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此项工作还在紧张有序的进行之中。
【责任编辑:屈孝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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