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在全县教师队伍中弘扬忠诚教育事业,奉献教育事业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日前,县政府出台了《旬阳县教育工作表彰奖励(试行)办法》。
《办法》规定,从2009年起,县政府设立园丁奖和助学奖,为县政府最高教育工作奖项。园丁奖主要奖励为旬阳教育教学教研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教师、学校管理人员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助学奖主要奖励支持旬阳教育事业发展,并在捐资助学过程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园丁奖和助学奖每两年在教师节期间评选奖励表彰一次,园丁奖每届奖励20人,其中优秀教师15人,先进教育工作者5人。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两种。获园丁奖人员每人各奖奖金5000元和由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分别签名的奖牌一面;获助学奖的个人由县委县政府颁发、县委书记和县人民政府县长签名的奖牌一面,同时在电视台、网站等媒体予以大力宣传,以此激励更多的教育工作者和热心教育事业的各届人士为旬阳教育工作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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