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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城区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上调25%

作者:巴远君 发布时间:2009-09-21 15:20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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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城区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将出台新的政策,垃圾处理费将比去年有所提高。调整幅度达到25%以上。此规定预计从2010年执行。




9月18日,旬阳县举行城区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听证会,听证会应出席参加人20人,实际出席18人;应出席听会听证人4人,实际出席4人。听证会上,主持人宣布了听证事项和听证纪律,县环卫所做了关于调整城区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价格汇报,物价局作了关于县城垃圾处理成本监审相关情况汇报,安康秦南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做了《审计报告》。听证会参加人对城区垃圾处理收费方案进行论证发言,城关镇政府就加强城区环卫工作做了表态发言。同时,听证会参加人对发言笔录审阅签名。整个听证会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会》规定进行。整个听证会是规范的、合法的、有效的。
结论认为,县环卫所2008年度平均总收入182.35万元,截至2008年底累计负债51.59万元,目前环卫所运转已处于不堪重负,负债经营的局面,由于县城规模扩大,垃圾处理成本增加,特别是新建双垭垃圾处理场的投入使用,运输线路增长等,致使支出猛增,适当提高收费标准,通过合理价格补偿机制解决县城环卫所事业发展所需费用等问题势在必行,调整县城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是必要的,合情、合理、合法的,也是新时期县城“双创”及环卫事业发展所必须的。
据了解,本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陕政发(2008)57号文件和安政发(2003)20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主要调整价格为居民有原收费标准4.5元\户、月调整为6.5元\户、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在职人数由原单位缴纳,由原收费标准3元\人、月调整为4元\人、月;固定商业门店、商业摊点由原收费标准0.6元\平方、月调整为1元\平方、月;酒店、招待所由原收费标准1.2元\平方、月调整为1.5元\平方、月;医院由原收费标准1.6元\床、月调整为2元\床、月。目前,正在制作听证报告和《县城区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提交县政府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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