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经过慎密侦查,快速出击,成功破获了一起以买卖报纸为名用零钱换整钱乘机实施盗窃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为群众挽回损失2000余元。
11月29日10时许,城关派出所接县局110转警称:吕河镇周家阳坡村五组村民刘某电话报警,11月29日早上有一名外地陌生女子到其经营的城区桥沟潭废品收购站内,用面值为20元、10元、5元、1元的零钱让她给换取了3100元面值为100元的整钱,当这名女子离开后,她发现钱包里的现金少了2395元。
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城关派出所立即安排民警赶到案发现场,正当处警民警对此案展开全面调查的时候,派出所巡逻民警在街上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赣GBXXXX”的黑色轿车上乘坐的3男1女行迹十分可疑,巡逻民警遂对其进行秘密跟踪,根据受害人提供的情况,民警初步分析判断这几个人很可能就是盗窃刘某现金的犯罪嫌疑人,民警便设卡拦截盘查,当四名嫌疑人逃跑至城关镇刘店村原老水泥厂处时被派出所民警抓获,民警当场从其车内查获用于作案的大量零钱以及报纸、塑料袋等作案工具。民警遂将四名嫌疑人带回派出所审查。
经查,11月27日,犯罪嫌疑人张某(男,汉族,现年44岁,湖北省黄梅县小池镇人,农民)伙同朱某(女,汉族,现年37岁,湖北省黄梅县小池镇人,农民)、段某(男,汉族,现年41岁,湖北省黄梅县小池镇人,农民)、潘某(男,汉族,现年19岁,安徽省宿州市七角桥区朱仙镇人,农民)四人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赣GBXXXX”的黑色丰田小轿车从湖北省黄梅县出发,专门到废品收购站以买卖报纸为由,用事先准备好的零钱换取整钱,后又称数额有误将钱拿回来,乘其不备伺机从中偷取一部分现金。张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于11月29日早10时许流窜到旬阳县城区桥沟潭刘某经营的废品收购站内采取以零换整的方法盗窃刘某现金2395元,四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朱某、段某、潘某四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 上一篇:旬阳公安民生警务彰显民本效应[ 12-02 ]
- 下一篇:旬阳出租车公司拓展客运市场巩固发展成效[ 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