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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新农合”保障水平大幅提高

作者:卫生局 发布时间:2010-01-04 10: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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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旬阳县抓住新医改的有利机遇,调整和完善新农合方案,不断提高参合农民保障水平,新农合制度从全面实施步入了快速稳步发展的良性轨道,呈现出“三高一低”的发展态势。
    基金数量高——新农合基金数量增加0.5倍
    2010年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30元,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筹资总额达到150元。基金数量较去年增加了0.5倍,进一步增加了新农合基金数量,提高了新农合保障水平。
    保障水平高——补偿水平较去年同期提高5个百分点
    2009年,该县对新农合实施方案进行了完善和调整。大病住院报销比例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由300元降低到200元;补偿封项线由人均1.5万元提高到人均2万元,特大病住院报销最高可达7万元。截止11月底,全县住院出院报销17961人次,人均补偿1632.26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32.82元,平均补偿比例45.3%,较去年同期增长近5个百分点。报销达1万元以上238人次,同比增长133人次,其中达2万元封顶线11例。
    受益面扩大——受益人群较去年同期增加两倍
    2009年,全县累计门诊统筹补偿151212人次,住院出院报销17961人次,总受益人群达到169172人次,较去年同期的47996人次增长了2.19倍,受益面达到43.2%。
    个人自付比例降低——较去年同期下降5百分点
    政策调整后,参合患者在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机构、市级医疗机构住院个人自付比例分别为20%、35%、55%。截止11月底,全县统计单病种2175例,较去年同期增加344例,非单病种15786人次,平均补偿比例45.33%,较去年同期的40.35%提高5个百分点。住院平均自付比例54.67%,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其中,在乡镇卫生院人均自付414.76元,同比下降121.05元,平均自付比例33.44 %,同比下降10%,在县级医疗机构人均自付1305.89元,同比下降178.53元,平均自付比例49.3%,同比下降7%。

【责任编辑:屈孝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