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旬阳法院执行法官一行四人顶严寒驱车100余公里赶赴白河县苍上镇,为王天奎等18名申请执行人送去执行赔偿款7万余元。充分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树立了人民法官爱民、亲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被执行人张宏新交通肇事民事赔偿案涉及18名申请执行人,且均居住白河县苍上镇。旬阳法院执行局考虑到18名申请执行人前来领取执行款路途遥远,多有不便。为了减轻申请执行人的经济负担,有效降低诉讼成本,旬阳法院执行局特事特办,在该案标的款部分执行到位后,执行法官亲自登门送款。
申请执行人王天奎的妻子感激的说:“想的太周到了,这么冷的天还亲自把钱送来,真不知该怎么感谢法官们呀……”
【责任编辑:屈孝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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