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三项建设”工作中,旬阳公安一开始便将目标锁定在警民关系和谐化的最终目标上,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全力以赴促和谐。
走访常态化亲民。以“大走访”活动为抓手,确定每年第一个月为爱民实践月,每季度第一个周为“和谐警民关系主题周”,坚持开展“三深、四进、四送”活动。基层所队每半年、社区和驻村民警每季度向辖区群众报告工作,并实行治安状况月通报制度。强化领导接访工作,局长、政委每月接访不少于2次,班子成员每月接访合计不少于4次,所队长有访必接。
首接责任化为民。推行报警求助“首接责任制”,群众报警求助,首接处警单位为第一责任单位,负责接待群众的第一人为首接责任人,严格案件事实查清、案件性质确定、现场取证齐全、处理结果到位的“四落实”措施。同时,推行执法过错问责制和未破未结案件回访制度,发案1个月内未破或未办结的,办案民警必须对受害人进行回访,回访率要达80%以上。
服务制度化便民。以创建文明示范“窗口”单位为目标,户政、车管、出入境管理部门和派出所实行弹性工作和错时工作制度,做到所队无假日、民警轮休假。警务室民警全面实行预约服务、登门服务。通过设立警务公开栏,利用“行风热线”、“局长信箱”等方式,及时就群众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民警在工作出现“冷硬横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进行严肃查纠。全年,民警警示训诫和诫勉谈话必须达到总人数的2%以上。
创安人性化惠民。深入开展创建“零发案”社区和村组活动,基层基础工作重点放在小隐患、小矛盾、小纠纷、小案件、小事情的“五小”问题上,注重多破小案、多为群众减少损失。通过实行警民关系状况分析评估制度,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了解和掌握群众对所队室及民警的真实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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