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打造团结、务实、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政府,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队伍保障。开年来,构元乡党委、政府决定对机关工作人员、村组干部实施“三令”管理,即警告令、黄牌令、红牌令。
其中周一早点名或开会时缺席、迟到、手机响铃及纪律性较差、参加义务劳动不积极、值班脱岗、不能恪尽职守、工作责任心及自我要求散漫等相关情况将给予干部个人警告令。实施黄牌令的情形有:年终目标考核落后排名倒数后五名,不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工作,交办工作不汇报、不落实、抛于脑后,中心工作或阶段性工作受到县通报批评,工作中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给党委政府造成一定损失等相关情况。有以下情形将实施红牌令:全年旷工严重、迟到次数较多、事假时间较长;汛期、信访值班人员无故不在岗导致上访、集访或造成一定影响的;没有按时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在招商引资、社会稳定、计划生育、信访、安全生产等工作中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破坏构元整体形象的相关情形。
按照以上情形,乡党委、政府视其情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通过自加压力,奋发图强,把握当前发展形势,确立奋斗目标,鼓劲加压,乘势而上,动员全乡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牢记新使命,立足新平台,抢抓新机遇,共谋新突破,再创构元经济社会发展新辉煌和科学发展新跨越。
【责任编辑:屈孝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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