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吕河镇为扎实做好2010年农村低保评审工作,镇党委、政府周密布署,精心组织,严格实施“四评审、四公示”,着力打造群众满意低保。共评审2010年享受农村低保2268人,其中:一类907人;二类1021人,三类340人。
一评审、一公示,即村上召开两委会将低保名额分配到组并张榜公示;二评审、二公示,即各组召开组委会和5名群众代表参与的处评会议,并将初评享受低保人员名单及标准在本组张榜公示,群众无异议后上报村委会;三评审、三公示,即村召开两委会议对各组申报的低保户名单及享受标准进行审核后张榜公示,群众无异议后上报镇民政办。村两次会议和组上的评审会议都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字,各村在上报低保资料时连同三次会议记录原件及三榜公示情况一并上报镇民政办。各村资料上报结束后镇上分村检查各村公示情况,对于没有公示或假公示的村一律取消该村的低保指标,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于未按规定对低保对象实行评议和三榜公示的,镇上不予审核。;四评审、四公示,即镇政府会议审核,集中进行公示,上报民政局审批。同时,镇政府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科级领导联村指导并把关村上评审工作,各村上报低保资料前必须由联村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镇民政工作站。
通过开展“四评审、四公示”,进一步规范了低保评审程序,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使真正的家庭贫困户享受到农村低保政策,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广大群众反响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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