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仁河口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司法所建设,为了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开展了以明确职责、增强责任、提升素质为目标,以“八大员”为载体的司法所队伍建设,即设置1至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1至2名专职社区矫正员,同时还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的法制宣传员以及兼职的法律服务监督员、法律援助联络员、信息员、档案管理员、公证联系员。“八大员”的设置使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职责更明、责任更强、业务更精,从而使司法所服务群众关注民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明确职责打开服务新局面。由于“八大员”的设置,实行定人定职定岗,司法所工作人员都有各自明确的工作职责,改变了以往所有工作中或大家一起上或推脱的现象。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得到了加强。现在群众到司法所办理申请调解、咨询法律、申请法援等事项时,事有人接、疑有人答,万一相关人员不在,也能准确的知道“对口”的负责人员,杜绝了推诿扯皮现象的出现。群众普通反映,到司法所办事更方便,接待人员更热情。
理顺工作打开管理新局面。由于“八大员”的设置是按照工作的难易程度来确定,难的工作就多安排些专职人员,轻松的工作就少安排些兼职人员,因此理顺和平衡了工作,改变了过去轻松工作大家抢着做,艰苦工作大家推着做的情况。同时,“八大员” 的设置是根据工作人员各自的特长、优点而定,也就使每个工作人员的特长与能力能够得到更好的发挥,工作积极性也有了很大的提高。现在司法所在开展疑难纠纷调解、矫正公益劳动等工作时,相关人员都能根据各自的职责,主动配合协作,提高了工作成效。
锻炼队伍打开业务新局面。以前司法所的各项工作基本上都要司法所长出面“挑大梁”,各种会议、培训也是由司法所长参加,从而形成工作都由所长“一把抓”的情况,其他司法所人员缺乏锻炼的现象,十不利于司法所业务水平的整体提升。设置了“八大员”后,不仅减轻了所长的工作压力,也使每个工作人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发挥作用,在不断的工作实践中提升个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 上一篇:桂花“三到位”化纠纷为林改保驾护航[ 04-08 ]
- 下一篇:沙阳乡启动二期集镇建设[ 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