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中心 | 手机版 | 繁体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旬阳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公告公示> 正文详情

旬阳县防汛指挥部一号令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07-18 16:26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调节: A+ A- 操作:

    2010年7月18日16时,汉江旬阳城区段流量达12000m3/s,水位为226.3m,且呈上游趋势。同时接市防办水情通报,预测20时汉江旬阳城区段流量将达到15800m3/s,水位将达到229.0m。据此,县防汛指挥部发布一号命令:
    一、县城区老城河街两侧居住在231.0m以下的所有单位及住户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二、城关镇及第一、第二防汛指挥所的责任指挥和工作人员迅速组织群众安全有序转移。第一、第二防汛抢险队伍、抢险车队立即行动,帮助转移老弱病残人员及重要财产。
    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加强县城区的治安巡逻和交通疏导工作。

 

旬 阳 县 防 汛 指 挥 部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八日十六时二十分
 

【责任编辑:屈孝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