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下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县区的通报》(陕政函[2010]105号),对我县在内的十一个县(区)在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活动中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并在全省进行通报表彰。
自2008年10月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试点单位以来,旬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在创建活动开展过程中,我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活动为载体,狠抓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从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强化责任等方面入手,强力推进,齐抓共管,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提高决策水平,深入推行政务公开,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加强文件监管,高度重视复议工作,健全完善工作制度,狠抓法制机构建设,保证创建任务的全面落实;同时把创建活动作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载体和机遇,积极探索综合执法、层级监督、社会自治、依法行政与科学发展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使全县依法行政整体水平显著提升。
【责任编辑:贺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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