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尽快解决“7.18”、“7.24”因灾倒房、危房及仍居住在有安全隐患地域内的灾民安居问题,城关镇党委、政府根据县政府《关于7.18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市县领导指示精神,立足该镇实际,按照“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统规统建、统规分建”的原则,以努力打造人居中心,推进“三镇一体化”建设进程为目标,充分发挥受灾群众主体作用,精心组织,统筹兼顾,化灾危机。
科学规划,超前设计。选址在距县城1公里的草坪社区,建设灾民安置新区,其位置决定了规划、设计、造型必须与县城整体建设和草坪社区的新农村建设密切融为一体,尽力回避5至10年的重复建设,浪费资源,增加灾民不必要的负担。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因城关的地域独特、土地奇缺、建筑成本高、施工企业利润空间小等不利因素直接影响灾民住房质量,该镇除采用常规的监理程序,政府加大管理力度,保证灾民住房质量。
突出重点,灾民优先。7•18、7•24连续两次洪暴灾害,该镇损失惨重,水、电、路、通讯一度中断,房屋倒塌340户,形成危房1313户,6300余人无处居住或受到威胁。保障性住房建设首先保证受灾群众,以安民心。
试点先行,逐步推进。随着三镇一体化建设进程,城关镇人口剧增,中等以下收入的家庭住房困难,保障性住房建设在试点的基础上,创造条件,逐步推进。
依法行政,廉洁高效。灾民新区及保障性住房建设是该镇民生工程之一,廉洁高效、照章办事、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加快建设速度,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确保了城关社会秩序的稳定。
通过灾民新区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该镇灾民人居环境明显提升,灾后重建趋于规范,受灾群众生产和生活条件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促进了城关经济社会更好更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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