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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元乡人民调解严把“三关”保稳定

作者:赵奇 发布时间:2010-09-14 09:34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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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构元乡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力以赴开展化积案、消老案、攻难案“三案”专项攻坚活动,针对新时期矛盾纠纷主体多元化、类型多样化、内容复杂化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严把“三关”狠抓人民调解工作,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严把排查关,矛盾纠纷排查是基础。排查工作主要是由司法所牵头,各单位协作,各村调解员、信息员互相配合,结合中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进行,下村入户,开展全面、系统的排查,做到不遗漏、不隐瞒、不扩大化,详细、准确掌握矛盾纠纷基本情况,坚决杜绝过去那种“两头哄、两头瞒、压住问题就算完”的错误思想。排查的重点突出在矛盾纠纷多发区、社会治安混乱地区和高危人群,建立了定期排查、联席会议、信息交流、教育引导、重点防范五项工作机制,依靠群防群治力量,坚持用群众身边的人办群众身边的事,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使排查工作走向制度化、长效化。
    严把调解关,矛盾纠纷调解是重点。在矛盾化解中,以司法所为主,实行多元化调解矛盾纠纷,其核心内容是“党政领导、司法引导、分工协作、互相衔接、真情化解”五项措施,逐步探索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三位一体工作机制,通过加强“三调联动”的衔接,形成一套以防为主、调防结合、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严把回访关,矛盾纠纷回访是关键。在回访过程中,要进一步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继续进行法制宣传与道德教育等思想工作,督促当事人协议履行情况,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要求,做好善后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巩固调解成果,做到防患于未然,严防发生“案后案”,不留后遗症,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大局。
    据统计,截至目前,该乡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90件,其中口头调解79件,书面协议11件,调解成功率100%,该乡通过严把“三关”,做到了矛盾纠纷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人民调解工作始终坚持及时排查、及时调处、及时回访“三及时”原则,切实从小抓起、从早入手,抓小抓早,抓源头,严防事态扩大,彻底杜绝了“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的现象,较好地预防和减少了刑事、治安案件和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