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旬阳县人民政府2010年8月24日会议精神及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大河南开发农民工信访问题的结论”的要求,县国土资源局已与陕西省秦浙公司、包工头乔大普就民工工资、材料运输款等相关遗留问题达成了一次性最终协议,并已将解决上述遗留问题所涉及的资金全部筹措到位,其中民工工资已在县财政局设立兑付专户,涉及的民工从即日起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县人劳局、国土局、秦浙公司、乔大普本人四方签字的债权证明到专户领取。涉及材料运输等其他款项根据合同关系,已由国土资源局拨付秦浙公司,秦浙公司拨付乔大普账户,所涉及的人员可直接与乔大普联系结算并在秦浙公司的监督下兑付。此后大河南河堤工程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概与县政府,县国土资源局无关。
特此公告
旬阳县国土资源局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屈孝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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