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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药监局严把“三关”强化零售药店驻店药师监管

作者:王怀桂 发布时间:2011-01-19 09:47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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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旬阳县药监局把好“三关”强化对药品零售店驻店药师的监管工作。一是把好“预防关”。利用日常监督检查、举办业务培训以及分发宣传材料等,向药品经营企业宣传药事法律法规,增强药品经营企业依法经营和药师依法履职的法律意识。同时,积极推行药师“约谈”制度,强调药师履职的义务和责任。二是把好“准入关”。在开办零售药店、质量负责人变更等行政许可工作中,凡涉及聘请药师事项的,对药师的资格进行严格把关并实行备案建档制度。三是把好“监督关”。将驻店药师管理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情况相结合,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完善驻店药师考勤制度,实行离岗告知制度;与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日常检查时,注意在药品零售企业监督检查记录本上作好记录,对检查中发现药师未按规定在职在岗的企业,加强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与稽查执法工作相结合,对涉及药师未履行处方审核职责等违反《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移交稽查部门依法严厉查处。

【责任编辑:魏代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