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构元乡紧紧围绕发展、稳定大局,通过“四抓四重”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在服务和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抓排查、重调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认真组织开展“百人千件”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和无矛盾上交村活动,大力推广人民调解“五步工作法”,依法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二是与各村调委会签定民调工作责任状,将以往大而笼统的责任状内容细化分解,更具有可操作性,把各调委会的民调工作业绩同调解组织的个人经济利益相挂钩,增强了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坚持每周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按照“一周一排查一调处”的工作要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村、控制在乡、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严格执行人民调解报表制度,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地将每月排查调处情况上报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同时,通过细化人民调解网络和各乡属单位的密切协作,矛盾纠纷调解率和成功率显著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新突破。据统计,截至目前,该乡共受理各类纠纷128件,成功调处128件,其中调处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14件,调处率和成功率均达到100%,全年无因调解不当而发生民转刑案件或非正常死亡现象发生,人民调解工作切实起到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抓安置、重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卓有成效。该乡对3年内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按照“帮教前移、无缝衔接、注重服务、强化管理”的要求,做到了辖区内安置帮教对象底子清、情况明、帮教管理到位。在此基础上,完善了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落实帮教措施,强化动态管理,减少脱管失控。同时,为每个安帮对象建立了档案,根据每个人的思想、特点、专长等情况,分类帮教,并落实专人负责教育引导,实行“一帮一”制度,切实做到“帮教人员、帮教对象、帮教措施”三落实,层层夯实责任。一方面加强思想教育改造,使其丢掉好逸恶劳的恶习,另一方面帮助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免除后顾之忧。对个别家庭困难的帮教对象,采取给予经济帮助、社会救济或申请扶持政策的办法予以解决。由于工作细致得力,措施得当,全乡8名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和帮教率均达到100%,无一人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发生。
抓服务、重民生、法律援助工作保障有力。一是在全乡7个村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建立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张贴、散发了《法律援助服务指南》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制作、发放了3000余册(张)《构元乡法律援助指导手册》和便民服务卡,并做好各村法律援助联络员的培训工作。二是加大农民工法律援助力度,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实行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降低门槛,减少程序,优先受理,快速办理,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三是组织开展“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法律援助优质服务在构元”大型宣传活动,拓宽法律援助服务范畴,为更多符合条件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按照“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努力做到“弱者必援、贫者必帮、残者必助”,实现法律服务“有求必应、有案必接、应援尽援、保障有力”的目标。截至目前,全乡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件,代写法律文书7份,为受援人挽回各类权益损害赔偿款100余万元,接待群众法律援助政策咨询200余人次。
抓宣传、重教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显著。一是采用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橱窗、板报、横幅、宣传单、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加强对《人民调解法》等新颁布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特别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坚持每学期至少两次对青少年学生开展法制教育,通过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讲法到课堂”等活动,教育广大学生从小树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法制理念,累计共有1000多名学生接受了法制教育,收到较好效果。二是组织乡妇联在构元中学举办了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营造创建和谐美满家庭”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现场解答法律咨询,散发宣传资料,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深入村组、农户家中作了大量细致的法律政策宣传,散发、张贴宣传单2000余份、普法宣传日历3000余张,举办了法律咨询活动3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组织专题法制讲座4场,受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次,利用宣传车在各村巡回宣传活动11场次,撰写各类法制宣传稿件23篇。通过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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