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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首个申报“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补缴税款8900余元

作者:李成甲 发布时间:2011-03-24 15:23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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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2日,某企业管理人员姚某来到蜀河所办税厅,主动申报2010年度个人所得,并补缴个人所得税8925元。姚某成为我县在申报期内主动申报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的第一人。
    蜀河所为认真扎实做好今年的12万元个人所得税年度集中申报工作,一是突出“早”,抓实“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行业个人收入实际情况,早分析,早摸底,分类排队,查找重点,选择出了高收入行业人员,走访该行业财务主管进行调查了解,开展政策宣传,实行点对点的提醒,政策讲当面,工作做到家。二是在受理纳税人申报中,重热情,讲细心,说得清。三是实行面对面贴身式服务,让纳税人知法条、晓权利、明义务。
 

【责任编辑:魏代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