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阳县农村公路管理局认真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落实上级精神。
据了解,《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于3月7日由国务院颁布,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颁布施行为加强公路的建设、管理和保护,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对不断提高公路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促进我国公路事业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将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条例》的贯彻执行标志着我国公路保护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方面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通过学习,路政人员深刻理解和领会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特别是要求路政执法人员要心中有路、路在心中,努力提高公路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履行公路安全保护职责,严格执法,确保各项公路安全保护制度落实到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工作。针对今年制止违法建筑、穿集镇路段、非公路标志等难点问题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和规范涉路施工行为安全评估管理,做好涉路工程监管工作,努力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公路交通环境,为“十二五”区域经济发展起好步、带好头。
【责任编辑:屈孝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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