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至6月30日为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清理工作阶段,旬阳县公安局各基层执法单位对照公安部专项治理“六个严禁”和陕西省厅“七个严禁”以及“四个一”的规定要求,认真落实,扎实开展排查清理工作,对专项治理规定范围的所有案件,坚决做到“一案一查”、“一案一登记”;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案件,必须做到杜绝扣押、收缴与案件无关的财物;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的管理,杜绝发生截留、坐支、挪用、调换涉案财物和违反规定使用、借用涉案财物;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的移交,落实专人管理涉案财物,落实涉案财物独立存放的场所,杜绝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同时在日常的工作中县局纪检督察部门不定时的对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落实,确保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不出纰漏,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魏代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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