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构元乡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多部门联动对辖区各非煤矿山进行定期检查、排除隐患、重点整改和重点监管等措施,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和谐发展。
开展安全大检查 由该乡分管副乡长负责,乡经济办牵头,组织安监、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对全乡各厂矿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现场发放安全事故隐患通知书,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检查由主要领导亲自组织、亲自带队、要将矿山、生产车间、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式检查,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防止检查走过场。
排除隐患重点整改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隐患,要现场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和监控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确定专人限期监控整改。乡经济办负责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多组织开展“回头看”,层层抓落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对不能按时整改的单位和企业要责令停产,待整改合格验收后方可生产,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企业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重点监管重点区域 重点是加强各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一是按照消防部门的相关要求,配齐消防安全设施、专业消防人员和安全监督员,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各企业要每天对消防器材、用电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一次检查,将消防池、消防泵等消防安全器材保持在“临战”状态。二是按照安监部门的要求,对炸药、硐内通风设备、巷道安全、栏渣坝以及防汛防滑、应急救助物资储备等进行清查,按要求配置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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