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旬阳县国土资源局始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正确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实现县域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严把矿山审批“关”。对新设立的矿山及加工企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把环评、安评作为新建矿山企业准入的必备条件。
二、严把保护措施“关”。要求主管部门与矿山企业签订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合同,足额收取治理保证金。同时,加强对采矿过程的现场监管,督促矿山企业制定和落实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护矿山环境。
三、严把治理责任“关”。对已关闭的矿山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制定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和工作推进计划,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落实责任主体。同时综合运用行政监管、经济政策等措施,加速全县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责任编辑:魏代琼】
- 上一篇:县农业局六举措落实全县领导干部大会精神[ 08-18 ]
- 下一篇:旬阳地税提前四个半月完成残疾人保障金任务[ 0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