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赤岩镇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党委政府工作的重点、林业发展的新起点,作为推进富民增收目标之一,实现生态林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以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改革。一是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也就是依法实行农村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制度,确立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和林木所有权人的主体地位。二是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也就是依照《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法律规定,完善制度建设和深化林业体制机制改革,保障农民和林业经营者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林地林木的权利。明晰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是基础,放活经营权是关键,落实处置权是手段,保障收益权是出发点和落脚点。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现状。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赤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一是土地改革时期;二是合作化、人民公社时期;三是林业“三定”时期;四是分户经营时期。赤岩镇共有林业用地23.68万亩,占全镇土地面积的31.03万亩的76%。截至2011年9月底,全镇应换发林权证5492户,换证面积21.07万亩。其中自留山10.85万亩,占总面积的51.5 %;责任山10.22万亩,占总面积的48.5%。目前,已完成了13个行政村的林改将被文字资料电脑录入,录入量100%,便于有关部门和农户的监管与查询。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林农铺就增收路。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大多数人的山“还是那座山”,但其权属、功效却已发生根本性变化。新的林权证具有林权流转、抵押贷款、融资担保、领取有关政策性补偿和补助资金等作用。林权抵押贷款,促进了资源优势转化为资产优势,资产优势转变成资本优势,可以有效地解决林农生产过程中的融资难问题,促进林农增收,为赤岩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资金保障。
年底前完成主体改革任务。为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确保林权改革档案完整、准确、系统,我镇已实现林权数字化和网络化管理。系统数据与林权资料相符,录入的林权证本数要与实际发放的林权证本数一致,系统中林地登记地块总数与实际发放的林权证地块总数一致。此项工作在2011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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