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镇在自然灾害及突发性事件发生后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到积极应对、有序救灾、统一指挥、服从调遣、纪律严明,步调一致,努力降低灾害损失,白柳镇五项措施严明干部工作纪律。
一是严格政治纪律。做好防汛、防滑、抗洪、防震等自然灾害及突发性事件的抢险救灾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关系到全镇社会安全稳定的大局。广大党员干部要识大体、顾大局,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切实带头做好抢险救灾各项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党委的总体安排部署。对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不听指挥、擅离职守、临阵脱逃的党员干部,要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从重从严从快追究纪律责任。
二是严格工作纪律,确保抢险救灾工作有序进行。镇干部要全力以赴做好此次抗洪救灾工作,并把此项任各分到村、到组、到人,坚持办公室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了信息上传下达及时到位,出现重大险情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对重大险情和事件进行瞒报、漏报或迟报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要突出抓好塌方路段、村组院落等重点险段的排查和监测力度,遇有险情按照防汛预案立即迅速转移群众并妥善安置好受灾人员。对边远零散住户、孤寡老人等实行由包村干部到户向其传递预警信息及协助避险,确保防汛防滑各个环节落到实处。
三是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对救灾款物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政府调拨和各方面捐赠的防汛、防滑、抗洪等自然灾害及突发性事件进行抢险救灾的资金、物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得截留、挪用,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挥霍浪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确保及时用于抢险救灾之中。
四是严格工作职责,确保抢险救灾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保证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对在防汛、防滑、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镇村组干部,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党纪、政纪规定进行处理,或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镇纪委将按照党委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为防汛、防滑、抗洪等自然灾害及突发性事件的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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