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探矿权管理,规范探矿权人的勘查行为,保护探矿权人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关于2011年探矿权年度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旬阳县国土资源局结合本县实际,认真组织开展2011年度探矿权年检工作。
此次年检内容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勘查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勘查矿种、勘查阶段、勘查面积、所用勘查手段及实物工作量、探矿权人、勘查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主要勘查成果;二是勘查项目的实际勘查投入情况,是否完成了当年法定的最低勘查投入;三是依法勘查情况。是否按照批准的勘查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按时完成了当年设计的实物工作量;有无越界勘查、圈而不探、以采代探、擅自转让探矿权、以承包方式擅自转让探矿权、更换勘查单位不备案、引进资金合作勘查不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变更勘查单位,引进资金合作勘查未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探矿权人是否按时向勘查项目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送开工、停工和结束工作等报告。探矿权人自领取勘查许可证起六个月未提交开工报告的,视为未开工;是否按时缴纳了2011年度探矿权使用费及探矿权价款;有无持过期失效勘查许可证进行勘查工作的行为;是否存在不按批准的勘查对象(矿种)勘查的行为;有无其它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承担矿产资源勘查和勘查工程施工作业的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
【责任编辑:徐斯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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