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环境监察工作实现“四新”:
一是加强环境监管,在环境现场监督检查上迈出新步伐。加强对重点流域和饮用水源地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做好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与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做好重点污染企业及国控企业污染物治理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二是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在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上实现新进展。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完善环境信访工作机制,认真办理群众信访案件、上级批转案件,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
三是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在排污收费额度上求得新提高。拓宽征收面,提高排污费征收率,严格执行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收费工作报告制度,抓好排污申报工作,确保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
四是抓好基础工作,力争在执法能力建设上有新成效。结合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抓好各项基础工作。加强行风与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种环境监察培训。
【责任编辑:魏代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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