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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及时处理一民办幼儿园教师体罚幼儿事件

作者:赵攀强 王元辉 发布时间:2011-12-04 21:09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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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日上午9时,旬阳县教育体育局接到棕溪镇中心学校反映:该镇村级民办幼儿园——磨沟幼儿园教师薛同霞体罚幼儿。该局立即组织由纪检书记、分管领导等有关工作人员组成事件调查组及时展开调查。
    经查,棕溪镇磨沟村民办幼儿园园长薛同霞对10名幼儿,用火钳尖部烫伤情况属实。
    县政府立即责成主管局迅速对该事件进行了妥善处理,主管局和棕溪镇政府已经责成薛同霞在其父亲的带领下,对10名烫伤幼儿按家长的要求及时进行了全面检查治疗,10名幼儿均为轻微烫伤,截至2日晚8时,10名幼儿已全部进行了药物治疗,烫伤恢复良好。调查组人员陪同薛同霞带着营养慰问品,登门逐一向幼儿家长赔礼道歉,教体局和棕溪镇政府联合工作组对受伤幼儿逐户进行看望和慰问,做好幼儿及家长心理安抚疏导工作,已经取得了家长的充分谅解。
    据了解,棕溪镇磨沟幼儿园属于村级民办幼儿园,现有两个幼儿班,在园幼儿32名,有教师2名。该园举办者薛同霞任该园园长,并兼任幼儿教师。
    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事发当日停止了棕溪镇磨沟幼儿园保教保育活动。立即在棕溪镇磨沟完全小学开设幼儿班,从12月5日开始,该园32名幼儿全部在磨沟完全小学幼儿班入学。同时,吊销了磨沟幼儿园的办学许可证。对薛同霞本人将依据事件性质和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目前,幼儿保教人员、设施全部到位,已经通知到全体幼儿的家长,并且得到了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县局还将对全县的民办教育机构和中小学校再次进行全面检查,逐校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责任编辑:屈孝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