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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广局议事、办事“规则”说了算

作者:谢明成 发布时间:2012-03-23 09:28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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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县文广局党委制定印发了《党委议事规则》。这一规则的出台,为加强党的建设,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促进各项工作的科学决策和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地保证,开启了议事办事用“规则”说话的序幕。
    一是明确了议事的范畴。凡属于贯彻实施上级党委的意见、组织人事、向县委请示和报告的重要事项、后备干部的选拔和推荐、党务和党建等方面的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委委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等九种情况都要议事,都要用议事规则来说话,来定量。
    二是明确了议事召开的方式和要求。一般一月一次,由书记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召开,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党委每年召开一至两次民主生活会;党委中心组每季度集中学习一至两次。局党委会的召开时间、议题及列席人员名单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一至二天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与会人员如对会议议题、列席人员有异议的,应在会前向主持人提出;党委会要严格按事先确定的会议议题和议程进行,不在会上临时改动议程;每次会议均应作记录,党委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和文件或形成的纪要,经书记同意,可在党内通报或向全局公开。对应保密的党委会议内容及讨论的情况,与会人员必须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
    三是明确了议事议题。局党委会的议题,由书记确定,由副书记或其他成员提出,经局党政办公室汇总后,由书记审定,也可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党委成员对需要提交党委会议决定的事项,会前应作好充分准备,并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建议;除特殊情况临时决定召开的会议外,每次党委会议的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各位成员。
    四是明确了表决方式。决定问题,应当经过充分讨论,重大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口头表态或举手通过的形式。
 

【责任编辑:魏代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