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农村公路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筑进行了依法强制拆除。
旬阳县农村公路管理局路政执法人员对县道江南路执法巡查时,发现棕溪镇杨河村二组一村民在公路左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基);路政执法人员经过调查取证后依法向当事人先后下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路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工并拆除违法建筑,当事人却置若罔闻,继续施工。2012年4月23日,公路局组织4个中队的路政执法人员和大型机械,在棕溪镇政府、棕溪派出所的配合下,依法对违法建筑物进行拆除,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确保公路安全通行。
【责任编辑:魏代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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