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政府与县法院共同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行政审判与政府法制工作良性互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互动机制主要包括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工作交流协调机制、重大案件及重大事项协调制度、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规范行政应诉行为,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确立联席会议制度等六方面内容。互动机制的建立,增强了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就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工作的沟通交流,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和行政审判水平,增强了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为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和谐社会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责任编辑:贺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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