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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五个注重”提升发展党员质量

作者:王春云 发布时间:2012-05-21 09:36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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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旬阳县各级党组织在发展党员的过程中,严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方针的基础上,坚持做到“五注重”,不断提升发展党员的质量。
    注重严把发展党员的门槛标准。旬阳县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和规定,坚持做到“六个不发展”,即年龄不满十八周岁的不能递交入党申请书,本人不提出书面申请的不发展、没有列入年度发展计划的不发展、未经党的基本知识集中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发展、培养考察不满一年的不发展、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发展。
    注重履行发展党员的规范程序。对发展党员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每一个环节,支部大会都严格把关,做到程序规范、手续完备,确保不走样、不变通。在发展党员的过程中,坚持做到23步程序:递交入党申请书、与申请人谈话、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落实培养联系人、思想汇报、确定发展对象、政治审查、集中培训、确定入党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向党、工委(党总支)报告、党委审查、公示、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党委审核、组织谈话、党委会讨论审批、预备期继续教育、转正申请、支部大会讨论、党委审批、材料归档。缺少任何环节,基层党组织都不予接收和转正。
    注重严把发展党员的“禁止区域”。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做到“三个严禁,四个必须”。严禁突击入党,坚决禁止在升学、毕业、参军、调动前搞突击入党;严禁下派到基层任职锻炼或暂时外出工作学习的人员在临时所在单位入党或转正;严禁学制在一年以上的脱产学习学生在原居住地和单位党组织入党或转正。坚持做到“四个必须”:下派或抽调到基层单位任职锻炼或帮助工作,而行政、工资等关系未下转人员,必须由原单位党组织讨论入党和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在各级党校、干部或成人院校脱产参加学习和培训,时间不满一年的人员,必须由原单位党组织讨论入党和预备党员转正问题;被借调人员,必须由原单位党组织讨论入党和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停薪留职、离岗、外出务工经商无固定职业和住所人员,必须由原单位党组织讨论入党和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注重整理发展党员的档案资料。预备党员转正后,县委组织部要求所在党委组工干部必须认真负责的将其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要求各党(工)委建立党员档案,永久保存。入党材料填写要求做到所有栏目填写齐全不遗漏,书写工整不涂改,基本情况评鉴意见全面准确不虚假。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参加上级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情况证明材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思想工作汇报、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等七份主要材料以及自传和思想汇报等辅助材料都必须整理到党员入党档案中。主要材料不齐全的,或未按规定要求填写、缺项、涂改的,各党委(工委)暂缓接收;待手续齐全后再接收并提交党委(工委)会审批。
    注重强化发展党员的领导责任。严格推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弄虚作假、违反党章规定发展的党员,一律不予承认。每个环节都严格责任,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入党介绍人和考察人没有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发展党员真实情况,给发展党员工作造成失误的,追究介绍人和考察人的责任;对党支部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不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或虽召开支部大会但不符合规定人数和程序的,追究党支部书记的责任;对基层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审批后又发现有严重问题,或发现基层党支部违背规定程序操作,群众意见大的,要追究党委书记的责任。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层层追究,决不姑息迁就。

【责任编辑:魏代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