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旬阳县国土资源局在建设项目征地过程中,坚持依法征地、和谐征地,在切实保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
广泛宣传用地法规
坚持在全县范围内,尤其是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特别是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之后,更是及时进行宣传,达到了家喻户晓。
严格征迁补偿程序
坚持一听证两公告制度,及时在拟征地村组发布了《征地预公告》,将拟征地位置、面积、用途和补偿标准等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时在人口密集处进行张贴,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经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进行了签字确认。并拟定《听证告知书》以书面形式送达相关集体经济组织签收,充分尊重被征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做到批前告知和批后公告,确保从征迁到补偿整个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透明。
合理确定补偿方式
一是严格执行征地补偿相关政策规定,及时全额兑付征地补偿费用;二是对被征地农户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组织劳务输出;三是对有劳动能力的人员,纳入旬阳县城市就业管理服务范围,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有计划的组织他们参加就业前技能培训,提高就业竞争能力,有效维护了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严格兑付补偿资金
严格执行征地补偿相关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兑付征迁补偿资金。在具体工作过程中,我们将所征地涉及的农户面积、地类补偿金额,先在被征地村组张榜公布,无意见后,按照资金兑付程序,一次性将征地资金拨付到拟征地所在镇人民政府,由镇人民政府组织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将补偿费兑付到被征地农民手中,并做好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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