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县总工会领导出面协调帮忙,要不是工会帮助我维权,我们啥都不懂,自己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不了。”2012年7月30日上午,我县外出打工人员高昌明、姜明海给旬阳县总工会赠送了一面印着“疾病无情人有情,助农维权显真情”的锦旗,真切的表达了他们对县总工会跨区域异地维权的感激之情。
据了解,高昌明,男,旬阳县红军乡庄院村四组农民。于2002年9月至2009年12在包头市达茂旗赛乌素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上上班,从事钻工(炮工)工种。2007年公司组织体检时被查出矽肺病,但单位隐瞒未予申报,他也未在意,只是经常到药店自己买药治疗。2009年12月,原告放假回来时向安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请职业病诊断,2010年12月13日被诊断为:矽肺叁期。姜明海,男,旬阳县双河镇庙沟村一组农民。于2003年到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赛乌素黄金矿业有限公司的金矿上打工,从事炮工工种。2009年公司组织体检检查出有尘肺病,现情况比较严重但该公司拒绝申报,本人到当地有权诊断部门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也遭到拒绝。无奈,于2009年12月回户籍所在地(安康)请求诊断。2010年12月13日,安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2010)13号职业病诊断书诊断为:矽肺贰期。与他们一块在该公司打工进行职业病诊断并申请认定工伤的人员还有范昌盛、范典明、吴数银共计五人。
2009年县总工会收到农民工救助申请时,县总工会主席袁文勇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委托县法力律师事务所、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常年律师顾问雷绍云实施法律援助,深入了解案情,运用法律手段维权救助。因异地维权困难重重,用人单位采用各种手段否认务工人员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企图逃避赔偿责任。而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及司法机关亦采用地方保护主义的手段,极力袒护用人单位,致使农民工的权利无法得到保护。在律师的多次来回奔波,据理力争下,案件的审理仍然进展艰难。2010年、2011年,袁文勇多次亲自到市总、省总困难职工援助中心汇报案情,请求出面协调,省总工会领导亲自带队一行4人,深入到内蒙古达茂旗,和当地的工会组织和人劳部门联系沟通,并通过内蒙古总工会从多个方面做工作周旋,协商,调解。事情经过多方调查,在各级工会组织的多方协调和帮扶下,跨度4个年头,我县总工会向法院提供了充分的劳动关系证据,最终获得了庭外和解,高昌明、姜明海两人获得了30万元的工伤赔偿金,另外三名农民工已通过二审确定了劳动关系,已进入到诉讼谈判阶段,不期将会得到合理赔偿。
“维护职工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职责,你们一定要注重治疗,把赔偿金用在刀刃上,把生活家庭安排好。”接过锦旗,袁主席语重心长地说道,“今后,你们一定要现身说法,做好宣传工作,我县外出务工人员多,出外务工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收集好在务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如工资单、工人出入证、保险单据、工资单等,敦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律义务,提供相关的资料,以便于确认劳动关系。同时,教育务工人员不能图一时经济效益,而到没有劳动保障的企业务工,要有选择的就业,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会筹措经费,租赁房屋设立“旬阳县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信访接待室”,安排专人值守,设置求职登记、培训登记、救助等、法律咨询和信访接待等接待项目,方便了职工群众。建立了89名“三早”信息员网络联络机制,及时掌握全县维权动态。今年以来接待来信来访、职工维权共85件,得到有效解决85件,办结回复率100%。县总工会通过法律援助异地为5名受害农民工追讨伤亡误工赔偿金75万元,确保了职工、农民工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得到政策咨询和法律援助,侵犯职工权益的案件及时得到协调处理,依法科学地用法律武器和手段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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