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汛期发生水污染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水环境安全,旬阳县环境监察大队在汛期来临之际,进一步加强了汛期环境监管工作。根据“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制定了《旬阳县2012年汛期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实施方案》,健全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成立了应急处置机构,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加大对汛期各排污单位的监测、检查,严密监控各流域水质变化趋势,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汛期水环境安全;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企业及污染隐患的排查,督促企业完善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准备充足应急物资,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明确24小时环境安全监管员,对措施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和准备不充分的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确保汛期不出事、一旦发生事故能得到有效控制。
【责任编辑:贺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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