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旬阳县在逐步进入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二三产业齐头并进的良好发展态势,县域内工商企业众多,但同时凸现了新型劳动雇佣关系的复杂性。基于此,从源头上控制了工伤事故的多发态势,理顺了各职能部门关系,避免了相互之间推诿扯皮,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从而构建了和谐的用工关系。
建立劳动监察与安全监察联动机制。面对县域内建筑劳务市场和非煤矿山开采众多,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与县安监局建立联合执法工作组,适时定期深入建筑工地和厂矿企业检查《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缴纳情况,本着宁听企业骂声,不听工伤哭声的原则,半年来共督查、消除不安全隐患责令立即限期整改17起;纠正、检查违规用人单位138户次,涉及劳动者6543人次,责令用人单位补签、续签劳动合同786人次。从源头上减少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确保了企业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执行的针对性和预见性。
建立行政执法和司法良性互动机制。6月份,人劳局牵头,诚邀县人大法制工委、县总工会、县法院、县法制办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着重对工伤认定和劳动仲裁维权过程中出现的法律主体不清等问题展开深入的剖析和解读。如《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工伤保险实行县级统筹,然而在发生工伤事故以后,企业主宁愿花钱请律师到法院纠缠点滴道理也不愿花钱诚心赔偿,造成劳动仲裁尴尬,农民工心寒无奈无助的情境。还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工先后在两个企业务工后,现身患职业病应由两个业主共同承担医疗赔偿责任的法律界限。在与会部门座谈交流中理清了法律权限和执法思路,统一了法律适用口径标准。
建立劳动仲裁与信访联席会议制度。针对群众“信访不信法”的社情。在实际工作中,相当一部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后,不会也不想通过合理渠道投诉,而是选择无休止的到政府缠访。鉴于此,人社局劳动仲裁与县信访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将涉及劳动维权的信访件采取两家联手,定期召开劳动仲裁信访听证会,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力争劳资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避免诉诸公堂的僵持和执行难的问题。目前已成功调停4起案例。
建立劳动监察与县总工会共同维权机制。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企业职工的维权意识逐步提高,单靠县总工会和劳动监察部门的维权力量已远远不够。所以县人社局积极与县总工会联手,在企业工会内部建立自己的调委会组织,按照“小事不出厂,大事不出县”的原则。以建立企业职工内部协商制度为契机,结合企业各自实际,督促修订完善了一系列企业内控制度,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与县总工会联手远赴山西等地,为农民工讨要工资30余万元。
建立高风险企业强制缴纳特殊保险机制。围绕高风险企业工伤事故频发,一旦出了工伤谁来买单的问题?县人社局深入企业调研,一方面加强监管少出或不出事故;另一方面强制企业为员工购买特殊保险以期达到未雨绸缪的目的。如甘溪镇梁某在县域内某砖厂打工,不慎造成肢体重伤,如果按照劳资双方约定,先医治再工伤鉴定,而后仲裁赔偿,可能造成梁某瘫痪甚至死亡。县人社局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责令企业立即利用为员工缴纳的特殊保险先行救治,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日前督促企业补缴、续缴各类保险15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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