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也是一项迫在眉睫的重点工作。旬阳县国土资源局结合工作实际,在总结继承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七个方面的创新,积极探索特色鲜明、运转高效、平稳有序的新型管理模式,努力提升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在服务社会上力求创新。一是继续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以县局网站、政务公开栏、政务信息宣传册等为载体,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和办事程序,确保广大群众能及时、系统地获取涉及国土资源领域的各类政务信息,积极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以取得管理、服务对象对国土资源工作最大程度的关注、了解、理解和支持,减少误解,从源头上避免涉及国土资源的各类社会矛盾的发生。二是热情接待群众,继续推行“三声三个一”的接待群众标准。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一杯热茶请喝、一把椅子请坐、一支香烟请抽。让办事群众真正享受到宾客般的接待,当好办事群众的贴心人。三是继续推行“首问责任制”,即在接待办事群众的过程中,第一个接待群众的同志即为第一责任人,自己能办的要立即予以办理,不属自己业务范围的,要指导、引导、协助群众到相关业务部门办理,待被接待群众顺利办结事项,方可离开,尽力让群众在办事过程中感到舒心、顺心和满意。四是多措并举,广开方便群众之门。一要免费为群众提供办事所需的各类表格和文书样本。二要坚决推行“马上就办制”,对材料齐全、程序合法的要马上予以办理,确有合理原因不能立即办理的,要给群众书面承诺办理时限,绝不能让群众多跑冤枉路;材料不全、程序不到位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坚决杜绝因告知不到位造成群众财力、物力、人力浪费现象的发生。三要大力推行预约上门服务,各国土资源所继续执行农宅审批预约服务制度,对驻地以外的乡镇,约定上门服务时间,并做到风雨无阻;局机关各部门在办理行政许可等事项过程中涉及的测绘、评估、规划等多项业务时,由主办业务的部门主动协调各相关部门,实行联合上门服务。
(二)在征地拆迁上开拓创新。一是严格征迁补偿程序,坚持一听证两公告制度,及时在拟征地村组发布《征地预公告》,将拟征地位置、面积、用途和补偿标准等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时在人口密集处进行张贴,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经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进行签字确认,并拟定《听证告知书》以书面形式送达相关集体经济组织签收,告知被征地村组及有关承包户就征地补偿标准等事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充分尊重被征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做到批前告知和批后公告,确保从征迁到补偿整个过程都公开、公正、公平、透明。二是大力推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做到少供地、供好地,尽力减少征地的数量。逐步引导项目用地由数量管控向投资强度、容积率、单位产出率转变,由粗放贪大向节约集约转变。按照“有保有压,统筹协调”的原则,实行差别化供地,将有限的用地指标用到关键项目上,避免贪大贪多盲目征地造成更多的农民失地。三是加强协调,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确保失地农民收入不减少、生活水平不下降、生产生活有保障。一要按政策要求,各级政府每年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及就业培训基金;二要结合农村低保、廉租住房建设等多渠道解决好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三要协调国土、财政、民政、劳动保障及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参与做好失地农民的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四要建议政府统一协调解决“三镇一体化”规划区内的拆迁户的安置点选址及其建设问题。
(三)在依法行政上尝试创新。一是大力推行一厅式办公和联合办事机制,按照依法、依程序、便民的原则,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继续完善和执行《国有土地审批》、《土地登记发证》、《农宅审批》、《矿权转让》程序流程,推行相关部门分口把关、协作联动和集体会审机制,不断探索行政许可项目既坚持依法、依程序办事又能缩短办理周期、提高办事效率和便民的新思路。二是继续坚持集体、民主决策制度。定期召开党组会和局务会,及时研究决策重大事项,不断推进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进程。
(四)在执法监察上实现创新。一是强化国土资源法规宣传,提升民众的依法合理利用国土资源意识。认真做好“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法制宣传日的法规宣传工作,举办好“大地之约”庆祝建党九十一周年暨“6.25”土地日文艺专场,充分利用开办电视专栏、印发宣传材料宣传纸杯、设立法规宣传咨询点、举办法制讲座等多种方式加大法规宣传的力度。二是继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县城规划区、集镇周边、公路沿线分别实行日巡查和月巡查制度,在执法巡查的同时开展面对面的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制止和纠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尽力将国土资源违法消除于萌芽状态,解决国土资源违法查出、执行难,反响大的问题。三是集中查处和曝光重点违法案件,达到打击一点教育一片的目的。
(五)在国土资源信访工作上谋求创新。一是成立专业组织,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成立以分管执法监察副局长为主任,各国土所长、局直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调解委员会,专门负责涉及国土资源各类矛盾纠纷处理、化解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二是确定各基层国土资源所为所辖区域的信访第一责任人,要求抓早、抓小和抓苗头,对本辖区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和梳理,对可能发生的信访矛盾要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报告。三是建立包案台帐管理,实行“三包一保责任制”,即包调查、包处理、包结案、保稳定。把信访苗头解决在萌芽状态,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四是建立健全过错追究制度,对在信访事项上敷衍应付,受理不及时或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造成矛盾激化的,将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倒查,发生一起,倒查一起,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五是建立健全领导接访制度,由各分管领导轮流牵头进行信访接待,对所接待信访案件实行包干制,一包到底,直至结案。六是开展“大下访”和“三问三解”活动,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民众诉求。
(六)在加强机关建设上追求创新。一是加强学习,建立“学习型” 机关。二是牢记宗旨,建设“服务型”机关。三是勇于担当,建设“责任型”机关。四是扎实落实,建设“落实型”机关。五是团结向上,建设“和谐型”机关。六是依法行政,建设“廉洁型”机关。通过六型机关的建设,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实现机关建设上的创新。
(七)在干部管理上务实创新。进一步完善和执行《旬阳县国土资源系统干部管理规定》,做好系统干部的管理、培训教育、任用和考核。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能流动的管理机制,特别是要建立后进干部帮扶制度,对思想有包袱、工作不主动、学习不积极、作风不实在等问题的个别干部,要开展领导帮扶谈心工作,促其尽快改变现状、迎头赶上,确保干部队伍整体作风优良、造就一支思想先进、为民服务意识强、有能力、懂业务、会干事、能干事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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