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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体局“三项规定”规范学生营养餐工程资金管理

作者:刘铭杰 发布时间:2012-09-29 09:31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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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营养餐每一分钱都“吃”进学生嘴里,切实把一项惠民工程办好,旬阳县教育体育局近期出台了《农村义务教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制度》,对资金使用做出“三项规定”。
    资金使用:专户管理,直接支付,实施“营养餐劵”制度。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统一纳入县教育专户管理,实行专帐核算,直接支付。补助资金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学校实行“营养餐券”制,将补助资金制成等天、等价的“营养餐券”发到学生本人手中,学生凭当天“营养餐券”到学校食堂购买等值的营养饭菜。
    资金结算:规范流程,严把环节,实施“单独科目”核算。县上统一采购的鸡蛋、牛奶和面包资金,商家每月初将上月配送的牛奶、鸡蛋、面包数字经学校签字盖章确认后报教体局蛋奶办,蛋奶办复核汇总后报计财股,商财政局与供货商直接结算。实施营养餐的学校县财政局和教育体育局根据“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将资金在开学初直接预拨到各学校,各学校计入营养改善计划专款科目,期末统一结算。每月初学校凭学生实名领取“营养餐券”签字花名册到学校财务室进行核销,花名册必须经“一签三审”小组审签,然后学校将资金转计食堂结算科目,下月初学校伙食管理人员再根据上月食堂的“营养餐券”汇总表与营养餐券进行实际数量核对,准确后签字确认,最后学校以签字汇总表的实际支出额将资金支付给食堂。
    资金监管:健全制度,信息公开,实施“内部审计”制度。学校建立健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各环节工作。学校强化内控管理,明确食材采购价格,明确饭菜的数量、质量和操作标准,每月做好账目、配餐情况、营养食谱、食品数量和价格、用餐学生信息等情况的公示,设立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从而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县教体局将加强对此项工作内审,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确保廉洁运作。如发现问题,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