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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河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玉米投诉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0-15 16:14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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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6日,神河工商所接到神河镇金河口村村民柯某、吴某、易某、陈某四人的联合投诉,称其于2012年5月在神河镇金河口村冯某商店以每袋20元的价格,每人购买了1袋“东裕33”玉米种子(1kg装),发现玉米不出苗,找冯某退换,冯某换了一袋“潞玉13”给柯某等,在种植近3个月后再次发现玉米苗出苗率低,长势参差不齐,四人受损面积共约6亩,投诉人柯某等四人要求被投诉方赔偿经济损失。神河工商所执法人员在接到投诉后,高度重视,为了促和谐、保稳定,将矛盾化解在最基层,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了柯某种植的玉米地,进行了实地勘察、拍照取证,并详细询问了柯某事情的原委以及初步损失。


    执法人员在综合了各种证据后,找到了种子销售商冯某,说明来意后,冯某表示他愿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在对其现存的种子和进销货台账等进行详细检查过程中发现冯某在购进该种时有完整的购货票据。在联系销售上家及厂家后,厂家提供了种子质量检测报告。经咨询了解后发现玉米出苗率低是由于今年气候原因及种植方法不当造成。


    神河工商所执法人员积极联系当事双方,进行认真细致的调解,表示玉米减产的直接原因虽然不在于种子质量,但本着诚信经营、为农民负责任的态度,希望种子销售商冯某、销售上家及厂家能向农户作出一些合理的补偿。经过一个月的调解,冯某、销售上家、厂家表示愿意对农户进行补偿。近日,通过最后协商,最终达成了补偿方案:销售商冯某及厂家向柯某等四人每户每亩赔偿现金800元。至此,神河工商所成功调解了该起玉米种子投诉,为农户挽回经济损失共4800元,当事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对神河工商所执法人员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给予了高度评价。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