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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工商局四项措施监管“临界食品”

作者:杨峰涛 发布时间:2012-10-22 09:18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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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部分商场超市对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行为不规范、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问题,旬阳县工商局四项措施指导辖区食品经营者建立“临界食品”自查制度。一是采取上门巡查、散发材料等形式,宣传销售临近保质期食品可能给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以及由此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提高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其严格自律,规范经营。二是规范销售行为。指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并严格执行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要求各商场、超市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或“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柜”字样,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张贴食品保质期提示语,集中陈列或者降价销售临近保质期食品,提醒消费者购买、食用时注意。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将“临界食品”监管纳入日常巡查重要内容。执法人员巡查中发现“临界食品”,要当场向经营者发出预警通知,督促经营者严格按规定对“临界食品”实行专柜销售;对已过期食品,立即责令下架,并监督经营者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处理,防止“二次”上架销售。四是严处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经营过期食品或将“临界食品”改换包装上架销售的,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