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建筑扬尘给旬阳县空气带来污染,旬阳县环保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建筑工地施工环境监管。
一是要求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必须进行环评审批,开工后严格按环评要求和规定进行排污申报,对未环评和申报的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罚。
二是严格按照环评要求修建隔音墙和降噪设施,并严禁夜间施工,防止噪声扰民,因工艺需求,确需夜间施工的单位,应提前到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三是建筑垃圾要严格按照规定场所堆放,严禁随意乱倒;污水要经有效处理后外排,严禁直排与河道。
四是对施工现场进出的车辆需篷布遮盖和水洗轮胎后才能通行,确保旬阳空气质量持续良好改善,为旬阳县的蓝天碧水提供有力保障。
【责任编辑:贺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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