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城乡居民养老经办中心为了确保全县广大到龄人员按月足额领取养老金,出现死亡现象立即上报情况以便于次月停发养老金的政策落到实处。从健全稽核机制、整合人力资源、夯实奖惩措施等四个方面入手,力争做到应保尽保,严禁“虚报冒领”现象发生,确保养老金足额公开及时发放。从而全面提高了城乡居民主动缴纳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加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总量积累。
联合职能部门,建立联合稽核机制。为了鼓励参保对象多缴费,长缴费,并确保到龄人员按月足额领取养老金。把这项惠及民生的好事办好。该中心一方面积极向上争取基础养老金的配套,另一方面加大对各镇基金的稽核力度。在年初下发了保险基金稽核手册,近期又联合县监察、公安、财政、人社等部门联合下发了《旬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一年来,该中心集中时间、人力对各镇、村实行常态化的巡回抽查,并对在待遇发放、个人账户建立、资金收缴监管、账务规范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办法(试行)))规定发放稽核通知书、稽核情况告知书、限期整改意见书、提请处罚建议书。从机制上确保了城乡居民的“保命钱”安全运行,从而取信于民,使城乡居民真正相信政府倡导的多缴多补、长缴多得的政策,调动了居民参保的积极性,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增加基金积累。
联合计生部门,摸清人员增减状况。为了全面准确掌握各镇的60岁以上(包括60岁)到龄人员待遇发放情况,该中心一方面要求各镇社保站结合镇情制定切实可行的,针对村协管员奖惩的量化考核办法,充分发挥村协管员的工作职责,另一方面和计生局衔接要求各镇社保站和镇计服站联合,认真摸清各镇每月人员死亡状况,并于月底准确无误按照计生月报表的要求上报60岁以上老人的死亡状况。从源头上杜绝了“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
整合各方人力,加大镇村稽核力度。为了确保60岁到龄人员养老金按月足额发放到位。该中心组织待遇发放的稽核股联合各镇社保经办人员和各镇联村干部、村协管员,深入镇、村,一方面督促检查到龄群众积极主动办理相关手续,责成村组做好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坚决杜绝信息系统外发放待遇问题,同时对人员存亡状况跟踪督办,防止虚报冒领待遇现象发生。另一方面督查乡镇按月落实到龄人员养老金待遇,确保养老金按月足额不间断发放,杜绝已到龄人员未领取待遇现象发生。
编写督查通报,横纵比较“晒”出成绩。该中心坚持利用网站,将各镇养老金征缴进度、资料整理上报情况、每月到龄人员待遇发放情况、60岁以上人员存亡状况及时上报等以简报的形式,量化成百分比率列表告知各镇,以便于各镇准确掌握阶段工作中所处的位次,及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迅速跟进。确保全县工作稳步平衡推进。该中心信息股建立了全县业务经办人员群共享平台,实现资源共享,经验交流,使得该中心能够随时对信息系统等相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布指令,各镇也能实行经常性的沟通。在信息系统内,力求努力做到实际参保人数与系统数据相一致;系统内个人账户与参保缴费人员缴费金额相一致;系统待遇人数、金额与财政拨款、银行代发明细账一致。真正地实现参保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内操作之目标。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在科学稽核的监管下能够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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