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旬阳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精神,不断加大机构编制督查力度,创新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质量,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机构编制审核监督。2012年机构编制工作重中之重是事业单位清理规范。一年来,面对全县事业单位量大面广、繁杂无序的现状,县编委办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深入各单位进行调研。由三名领导分头带对,深入到各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听、看、访、查实地了解县乡机构改革后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履行情况,内设机构运行情况及人员编制情况,对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对部分单位在执行“三定”规定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苗头进行了批评指正;较全面掌握了全县事业单位运行情况,为科学制定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奠定了坚实基础,更为目前事业单位“九定”规定审核下发实施了有效监督。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监督。在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全面推行实名制系统管理监督,已初步建立起实名制管理网络。严格程序,严把信息审核监督,通过实名制系统录入和纸质的实名制管理卡,建立起准确、翔实的全县财政供养人员数据库,极大促进了机构编制管理精细化水平。并推行一人一编、一人一证的实名制卡管理,将编制、岗位落实到人到卡,以控制人员增长,切实解决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混编混岗问题,促进机构编制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管理。着力加强实名制信息库及实名制卡日常动态监督管理,及时办理编制变动手续和信息库更新,确保在编在岗实有人员与财政供养人员相一致,杜绝吃“空饷”行为。
“工资基金”多部门综合联动监督。目前,旬阳已建立县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共同制定的工资基金审查制度,它是带有经济性质的行政监督措施。制度规定,每年1月和6月,由县编办牵头,组织、人事、财政部门配合,对全县财政供养人员进行实名制和工资基金核查。该制度建立以来,县编办已按期认真落实,严格工资基金审查,经审核无误的,由联审单位各自加盖印章后按审定的工资基数对付工资;对人员信息与实名制管理信息库不一致未通过审核的,暂停兑付该单位工资,直至查清原因,整改到位后,再与兑付。旬阳的这一工资基金审查制度建立落实,着力构建了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基金多部门齐抓共监管的局面;而每年的2次定期联审,将严防死堵吃空饷、政事混编混资等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不断提高该县编制管理质量和使用效益。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监督。在贯彻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注重登记与管理并重,严格程序,严把材料审核关,规范登记管理行为,加大监管,从而确保“法人证书”发挥作用。一是严把事业单位市场“准入”关监督。严格登记程序,严把材料审核,在规定的时限发证。二是协调部门联动监督。组织工商、金融等相关部门,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配套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协商和监督,真正发挥“法人证书”使用效能。三是年检监督。从严审核事业单位提交的年检报告,核查提交的年度工作总结,及单位财务报表内容,对年检过关的事业单位,按程序加贴“年检合格”标签,对不符合年检的,及时对其办理变更、注销手续,确保“法人证书”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社会监督。为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形成多方位、多层次齐抓共管的综合的监督体系,县纪委、县编委办 “关于转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的文件下发,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并开通举报受理电话,在县编办网和纪检监察网刊登举报受理范围及举报电话,欢迎各界人士监督举报县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县编办对举报的违纪违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发现一处严查一处,会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以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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