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中心 | 手机版 | 繁体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旬阳市人民政府>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正文详情

旬阳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作者:闵晓静 刘世文 发布时间:2013-02-20 09:27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调节: A+ A- 操作:

    旬阳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自成立以来,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强化措施对受理案件实施同步监控,有效发挥了管理、监督、服务、参谋的职能作用。
    加强案件“进出口”管理。认真履行案件统一受理、登记、扫描、内部分流、结案审查等职责。受理案件时,严格审查案件管辖、文书开具、证据材料是否完整、符合规定,如发现文书材料缺失、时间填写错误等情况,就作为不符合受案标准挡在“进口”外;在案件办结移送时,对有明显瑕疵的法律文书,如文号、格式等有误的,及时建议纠正,把失误堵在“出口”内。 加强对办案流程的监管。着重加强对业务部门办案审查时限的监督把关,案管工作人员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查阅受理的案件是否有预警信息,对提请批准逮捕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提前预警,如果出现预警或者超期现象,则视案件处在的环节,及时向业务部门发出口头预警提示或书面预警通知,要求和督促相关部门予以快速办理。
 

【责任编辑:魏代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