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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木镇:村民监督委员会三种职能扬正气促和谐

作者:康雷芳 发布时间:2013-04-01 08:55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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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桐木镇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村纪委”、“村人大”、“村信访局”的作用,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制约,化解农村基层的矛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一是管住了干部,解决了“用权一句话”的问题,发挥了“村纪委”的作用。村民监督委员会通过参与村级民主决策,加强对村委会工作监督,实现了村务监督由单纯财务监督向各项村务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有效地遏制了村干部不廉洁问题的发生。二是管住了村务,解决了“决策一言堂”问题,发挥了“村人大”的作用。通过选举产生的监督委员会代表群众对农村事务和干部行为进行监督,群众可以把想说的话、想做的事和需要了解的各种情况,通过监督委员会上传下达、交流反馈,架起了干部与群众沟通的桥梁。三是畅通了沟通渠道,解决了“诉求一条路”问题,发挥了“村信访局”的作用。村干部经济、作风问题一直是农村信访的重点。监督委员会成立后,村务工作通过监督委员会向群众公布解释,征求群众意见。村里事务有问题接受质询,有争议接受听证,使大量的矛盾和问题在基层得到化解。
 

【责任编辑:魏代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