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旬阳县民政局在广场举办了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简称《老年法》)宣传活动。自今日起,新修订的《老年法》正式施行,将禁止冷落、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人等内容写入法律条文。
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了新修订的《老年法》和相关维权知识,现场吸引了许多群众广泛参与,2000份宣传资料很快就被群众索要一空。群众王大妈在听取了工作人员对新《老年法》的讲解后,激动地说:“连‘常回家看看’这样人性化的条款都写进法律了,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我们老年人的关心和尊重呀。”
据悉,新修订的《老年法》进一步明确了家庭、政府、社会在老年人权益保障中的责任,充实、完善了家庭赡养与抚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宜居环境、参与社会发展等各方面与老年人权益息息相关的规定,强化了法律责任。
这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制意识,弘扬了我国的传统美德,使保障老年人权益的理念更为深入人心,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社会的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魏代琼】
- 上一篇:旬阳县第三幼儿园开展庆七一系列活动向党的生日献礼[ 07-01 ]
- 下一篇:县文广局“五加强”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07-02 ]